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两地分居多久可以结婚

依《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提出结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是“因爱情不和分居满三年的。”这是指夫妇因分居而提出的法定的结婚理由,但是夫妇分居必须是满三年的才可以结婚,并且是因爱情不和而分居满三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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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因爱情不和分居

1、分居的诱因必须是夫妇爱情不和,而不是由于工作、学习、户口等诱因让夫妇两地分居或则是住房拥挤等客观缘由;

2、夫妻关系确无和好可能,一方坚决要求结婚(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并经调处和好无效。如果还有调处和好的可能,即使因爱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也不能认定为已具备裁定结婚的条件。

(二)分居满二年的估算

1、从提出结婚的夫妇两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估算,到提出结婚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状)的当日止;

2、分居时间应连续估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两地分居老婆出轨,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估算,前面的分居时间中止,也就是说,分居的时间应该连续估算,不应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计估算。

什么是夫妇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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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是指夫妇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妇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构建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双方不共同居住选择分居,一般有两种情况:

1、因为夫妇双方爱情不睦,不乐意共同生活,不一定经过合同而永久或临时分居;

2、因为夫妇一方因为工作或居住地限制而产生的暂时不能共同居住。

法院认定夫妇分居的条件

1、夫妻分居,包括因爱情不和而造成的不在一处居住,不履行夫妇之前的权力、不过夫妇性生活。当然以上事实要用证据否认,或对方承认。如果只有一方另行租房的租赁协议,或是夫妇同在一个屋檐下、一套房屋住、事件中是不是分床不好说清,法院也不好认定为分居。

2、分居的缘由是因爱情不和。有些情况下,很难说清分居是不是由于爱情不和。比如当事人一方在美国,几年未归,一方在国外;或者一方在北京,另一方在广州,不乐意结婚的一方可以说是因为工作的缘由而不是爱情问题引起分居的,这会对法庭认定带来障碍。因此,必须搜集其他相关证据是的法庭确信爱情不和的诱因存在才可以判距。当然实践中,这是困难的。

3、分居已满三年。从可以否认早已分居的风波开始算起,到控告时已满2年,才可以构成法定判距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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