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尼?开庭了,书记员竟然不见了?
书记员去哪了?
在法院审理案件中,通常除了有双方当事人在场,法官坐镇负责审理案件,还需要书记员出庭,对全部庭审过程进行笔录。但在泗洪法院(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庭审现场书记员竟然缺席了?书记员人呢?这下庭审笔录是怎么完成的呢?
原来,泗洪法院孙园法庭首次启动“无书记员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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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4日上午,泗洪法院孙园法庭首次适用无书记员记录庭审,成功审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
(孙园法庭曹静静介绍此次“无书记员开庭”)
本案系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前,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但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提高诉讼效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庭审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庭审录音录像,经当事人同意的离婚诉讼庭审笔录,可以替代法庭笔录。经征求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本次庭审以庭审三同步录音录像替代书记员人工记录,开庭时书记员不需要当庭记录,庭审三同步等流程均由审判员直接操作,整个庭审时长仅半小时。
全面、客观、方便、快捷、流畅的录音录像记录模式,精确、真实、完整地记录下整个庭审过程,去除了庭后看庭审记录以及更正修改的步骤,客观上既节省了人力成本,减轻了书记员的事务性工作压力,又缩短了笔录制作时间,提升了审判质效。
“无书记员开庭”是庭审改革的一种新模式,也是推进信息化建设中重要的一步,有利于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使司法服务更人性化,司法程序更透明化,司法过程更高效化。
编辑|魏 静
审核|姚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