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诉讼离婚
(一)办理诉讼离婚的准备程序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二)法院调解诉讼离婚的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三)离婚诉讼开庭审理的程序
对于当事人的离婚诉讼法院调解不成的,进行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2)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3)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
2、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3)询问鉴定人离婚怎么办:离婚诉讼,宣读鉴定结论。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