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没还完贷款离婚怎么办
当婚姻关系破裂之时,若房产之房贷尚未全数清偿完毕,面对未完成产权登记手续的房产问题,法院通常会采取下列处置措施:首先,法院可能会将该房产判定为当事人享有使用权。
这是由于在通过贷款购买房产之后,即便未能获得产权登记证书,但开发商仍需按照约定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因此实际上该房产仍然能够被正常使用。
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所作出的使用权判定,并不会对使用人的身份或权利进行任何限制。
在房屋贷款全部偿还完毕且取得房屋所有权之后,若双方就产权分割事宜依然无法达成共识,则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新的诉讼。
若双方对于尚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无其他争议,同时对于产权分割问题亦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人民法院便可直接对此类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做出裁决,无需等待产权登记证书的颁发。
鉴于离婚之际尚有房贷未清偿,夫妻双方势必仍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离婚怎么办:离婚诉讼,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买房时写的两个人名字离婚了怎么办
倘若房产证上出现两人姓名,离婚之时将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若婚后仍将两方姓名登记于此房地产之上,理应确认其归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夫妻双方有权利自行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予以裁决:
1.若双方都主张对此房产拥有所有权并愿意通过竞价方式获取,则应得到批准;
2.若其中一方主张拥有该房产所有权,则需由评估机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对此房产进行评估,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应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3.若双方均未主张拥有该房产所有权,则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所得款项将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
在离婚之后,房产证上登记了双方姓名的房产应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分配,因为这代表着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需要对其进行合理的分配。
在离婚时,应遵循子女权益优先考虑、照顾女方权益、照顾婚姻无过错方以及公平公正等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是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且已一次性付款完毕,则该房产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参与分配。
但若是通过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那么在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应由双方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