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雄山 曹建峰 孙那 李正
导语
日前,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出台“分享经济指南”(A European Agenda for the Collaborative Economy),并将其递交欧洲议会、欧盟理事会、欧洲经济与社会委员会以及欧洲地区委员会,意在破除分享经济所面临的法律政策等壁垒,有利于分享经济在欧盟的长远发展。该指南的出台背景一方面是一些欧盟成员国对分享经济的限制和不公平待遇,另一方面是分享经济对促进欧盟的就业、经济增长以及消费者福利的显著贡献;在这种利益纠葛中,欧盟委员会明智地选择支持分享经济,出台该指南阐明既有的欧盟法律应当如何适用于分享经济,从而避免使这一新生的商业模式死于襁褓之中。该指南的主旨精神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在市场准入方面,第一,当分享经济平台自身不提供服务、只作为信息中介时,不应对其设置准入要求或者其他门槛;第二,一般不应对服务提供者施加从业批准、许可等准入义务,除非这些限制对于满足相关公共利益目的是绝对必要的;第三,绝对禁止和取缔分享经济业务只能作为最后迫不得已的手段和措施;第四,区别对待职业的服务提供者和临时提供服务的公民个人,不得针对后者施加准入义务或者其他限制。
(2)在责任承担方面,纯粹作为信息中介的分享经济平台可以享有“避风港”庇护,不对其不知道或者在知道后及时采取措施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3)在消费者保护方面,既要给消费者提供较高程度的保护,又不能给临时提供服务的公民个人施加过度的义务。
(4)在劳动关系方面,某个个体是否是平台的雇员的判断标准主要包括其与平台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工作的性质以及酬劳。
(5)分享经济服务提供者和平台需要缴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这一方面需要分享经济平台与监管机构进行密切合作。
一、欧盟分享经济议程
(一)分享经济的好处:新机遇、就业和经济增长
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商业趋势,分享经济(亦称协作经济)跨越了多个经济部门,囊括了众多经济活动,从房屋共享到车辆共用再到家政服务,不一而足。对于分享经济,欧盟委员会采用了一个宽泛的概念:分享经济的商业模式主要基于个体与个体之间的交易活动,在其中,分享平台(亦称协作平台)为临时使用产品或者服务提供了一个开放的市场,以促进这些通常并不涉及所有权之转移的交易活动。
分享经济虽小,但增长迅猛,在一些经济部门中已经开始占据不小的市场份额。2015年欧盟分享经济收入总额预计为280亿欧元。在短租、公共交通、家政服务、专业和技术服务、分享金融等五个主要的分享经济领域,收入总额相比上一年度几乎翻了一番,并且继续呈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
分享经济为消费者和创业者创造了新的机会。因此,如果受到鼓励并以负责任的方式发展,分享经济将对欧盟的就业和经济增长作出重大贡献。分享平台的成功给既有的市场经营者和商业实践带来了挑战,但在创新的驱动下,分享经济赋能于人,一方面可以使作为个体的公民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可以促进新的就业机会、弹性工作安排以及新的收入来源。分享经济可以通过新的服务、扩大的供给以及低廉的价格为消费者带来好处。传统的服务提供者也可以抓住分享经济带来的新机遇,借助消费者评价或者其他反馈机制提高其服务的质量或者定制程度。此外,通过鼓励资产共享和资源的更有效利用,分享经济可以促进欧盟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向循环经济的转变。
(二)分享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统一的欧盟路径
分享经济带来的问题主要包括,既有的法律如何适用,消费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雇员与自雇劳动者之间以及职业的服务提供与非职业的服务提供之间的既有界限日益模糊。这些问题导致既有的法律规则在适用时出现不确定性,当和欧盟成员国之间在监管措施上的不协调和分歧结合起来看待时,尤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