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一方不同意能距吗
可以提起诉讼,法院会按照结婚缘由进行公审。如果爱情确已断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第2款规定:“如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结婚制度中裁定结婚的法定理由,这也是人民法院处理结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结婚的基本原则。感情确已断裂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是准予或不准予结婚的法定条件,是裁定结婚的实质要件;一般说来,调解无效是爱情确已断裂的结果。但多年检判实践证明,在有些结婚案件中,调解无效并不一定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能简单地把调处无效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条件有两层含意:一是假如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结婚;二是假如夫妇爱情没有断裂或则仍未完全断裂,即使调处无效,也不应准予结婚。因此,人民法院裁定结婚的法定条件只能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结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处或则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结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应当进行调处;如果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结婚。
有下述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结婚:
(一)重婚或则与别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则强奸、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场、吸毒等陋习屡教不改;
(四)因爱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造成夫妇爱情断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联,另一方提起结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结婚。
经人民法院裁定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度提起结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结婚。
夫妻双方在异地如何申领结婚手续
夫妻双方准备结婚的,如果双方不在结婚登记地居住,那么有如下几种情况:
1、一方在外省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补办结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控告要求法庭裁定结婚;
2、双方都在外省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庭由一方提出结婚恳求,由法官调处结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省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控告到法庭要求判决离婚。
自愿结婚的手续和步骤是:
1离婚诉讼简易程序,一方不同意,申请。男女双方应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结婚登记表,提交结婚申请书和离婚协议书,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结婚申请后,要向当事人充分了解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做调处工作,如双方坚持结婚的,登记机关还要进行调查审查,如有虚假结婚等违法行为,还有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
3,登记。经严格审查确属自愿结婚,应即准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案由认定:
离婚后的财产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其一(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当事人双方结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妇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其二,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合同结婚时达成的对产分割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其三,双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毁约而造成的争议;其四,一方当事人于婚姻关系结束后发觉时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结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起的纠纷。
对于因以上四种情形而提起诉讼的,法院均应该受理。
我国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包括结婚自由,所以只要一方下定决心要结婚的,还是可以结婚的,比如诉讼离婚,这样使法律判定是否该结婚。但是判断结婚的惟一条件就是爱情断裂。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