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一方不到庭怎么办,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出庭吗

一、离婚诉讼一方不出庭怎样办

目前,在结婚案件的审判实践中,当被告经传票拘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时,法院通常会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以缺席判决的形式立案。但是这是审判实践中的一个误区,对拒不出庭的结婚案件被告应拘传出庭。

首先,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应当进行调处,如爱情确已断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结婚。”可见,调解是结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裁定准予结婚的前提。而调处是由原、被告双方面对面进行的,如果被告不出庭,调解将难以进行。因此,除被告下落不明外,审理结婚案件,被告必须出庭。

其次,由于审理结婚案件是以夫妇爱情是否完全断裂作为裁定根据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审判人员只能看到上诉的一面之词被告 离婚诉讼代理人委托书范本,无法全面客观地考察夫妇爱情的实际状况,从而极易造成冤案。

再次,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拘押,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这一法律规定为拒不出庭的结婚案件被告适用拘传提供了法律依据。

因此,在审理结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是下落不明,而是故意回避庭审,则应依法采取拘传举措强制其出庭出席诉讼。以便依法、公正地审理好这种结婚案件。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被告确实下落不明,那么因为客观上难以组织原、被告调处,因此,可在审理中取消调处程序,而直接进行裁判。裁判根据是最高院《人民法院审理结婚案件怎样认定夫妇爱情确已断裂的若干具体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即“一方下落不明二年,对方控告结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可依法裁定准予结婚。”

二、离婚诉讼委托了代理人,可以不到庭吗

一般说来,诉讼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就可以不到庭出席诉讼活动了,但结婚案件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能够结婚,取决于爱情是否确已断裂,而关于这个问题,诉讼代理人常常掌握不准,难以就具体情节进行陈述、辩论和说明。因此,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原则上本人还要到庭。考虑到个别案件的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是精神病人(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不能正确抒发自己的意志,要其到庭没有意义;又例如,当事人正在患传染病,或正在美国不便亲自出庭,因此,法律在原则规定外,允许有例外。但前述两项例外也略有不同,对于不能抒发意志的当事人,不仅可以不到庭,而且用不着递交书面意见;而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庭的,当事人必须要有是否同意结婚的书面意见递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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