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案例8:公司上市,高管要离婚为何被劝尽快离职?

公司上市,高管要离婚为何被劝尽快离职?

杜铭是个典型的高帅富,还出国留过学(小兔情感挽回老师 微信:ke2004578),是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留学时,攻读计算机科学的杜铭认识了同样留学,修读文明史的学妹晓樱。感情在异国浪漫的环境中瞬间滋生,两人一见钟情。

回国后,在双方家长的促成下,两人就火速结婚了。杜铭回国后都就职于一家技术型创业公司,晓樱则供职于一家出版社。一年后,两人迎接了他们“爱的结晶”。杜铭则因为勤勉刻苦又有开拓精神,负责公司的核心技术部门。在杜铭的带领下,公司拥有了一项全新的技术,成了拥有30%市场份额的业界新星,并准备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于是,杜铭的工作越来越忙,连周末都很少回家,不是推说在加班,就是在应酬。一开始,对于丈夫忙碌的工作,晓樱还是很担心的,怕他身体吃不消。但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太久,由于长期没有相处和交流,晓樱的心疼渐渐变成了怨恨。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个叫“寂寞先生”的网友走进了晓樱的生活。这是她空洞生活中的一抹亮色, 晓樱慢慢地迷恋上了这个网友。她经常和他发送暧昧短信,两人甚至还偷偷见了面、吃了烛光晚餐,就像普通的情侣一样。晓樱的异常举动渐渐被杜铭察觉,他利用自己的IT背景,轻易地破解了晓樱的聊天记录。满屏的暧昧言辞像一记重拳,狠狠地打在了杜铭的心上。是可忍,孰不可忍?不久晓樱就收到杜铭要求离婚的起诉状。

当我们的律师手持法院调查令到杜铭公司要求调查工资收入时,却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情况。公司担心杜铭婚变影响公司的上市计划,紧急召开董事会,劝他以大局为重。杜铭咽不下妻子背叛之气,坚决不同意撤诉。董事会最后做出口头决定,如果杜铭一个月内不撤销离婚起诉,那么请杜铭要么自动离职,要么退出公司股份,不再担任公司高管。杜铭思前想后,既不想放弃自己辛辛苦苦打拼的事业,也仍然怀念妻子曾经的温存与付出。自己这些年对于妻子和家庭确实也是疏于关注。并不是没有过错,最后只好请律师向法院申请撤回了与晓樱离婚的诉讼。

庆幸的是,公司两年后终于顺利在美国上市,而杜铭也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他在工作之余,开始分出一些时间与家人共处。晓樱也早已断绝了与寂寞先生暧昧关系,安心操持家庭,最终获得了杜铭的谅解,两人感情也和好如初。

婚变会影响公司上市吗?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拟)上市公司呈逐渐增多的趋势。而近年来不断爆料的公司高管甚至企业领军人物的离婚事件,则成了财经领域愈演愈烈的花边新闻。公司高管若离婚,必然涉及股权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导致诉讼,诉讼过程中的股权纠纷很有可能影响拟上市公司的上市进程。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由离婚诉讼引发的股权纠纷亦有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股权。可见,股东的不良婚姻状况对(拟)上市公司股权或多或少有一定的影响。

婚变后的公司股权分割有哪些方式?

夫妻离婚时,会遇到公司股权作为夫妻财产需要被分割的情况。根去相关部门进行异议登记。如果对方未经同意将大额财产向自己的婚前账户或他人账户转账,或者将钱款用于其他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用途的,就要查明事实并保存证据。

可惜的是,我们经办的离婚案件中,存在大量全职太太对财产线索毫不知情的情况。购买了多少房产、房产的地址等不了解,有多少存款、银行卡号等无法提供,这种情况即便进入诉讼依然无法查清,直接导致夫妻共同财产无法查清。法律不保护惫懒之人,每个人有义务为自己的权益代言。

婚内财产分割,通过提前分割财产的方式实现财产保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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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新规定,对于想先保护财产但并不愿意离婚的人提供了一条全新的路。可以预想到的是,一旦两人因为财产的问题提起了诉讼,夫妻感情通常较难维系。但是婚内分财的诉讼并非没有意义,有时能为没有生活来源的一方提供及时性的经济支持,同时还能为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铺好一条道。

如果事先没有做好足够的预防措施,离婚后发现对方原来隐匿财产,也不是就无计可施了。如何救济离婚后才发现的损失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之诉是一个可行的办法。但是该诉讼应该自知道或应该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主张,也可请求法院对隐置财产的方判决不分或少分财产。事后救济永远都无法和事前预防相媲美,希望每一对夫妻都能给予对方信任的同时,守护好自己的权益。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婚变后的股权分割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由夫妻双方对分割的内容达成协议,包括是否将股权分割、如何分割等。在协议分割的情况下,完全由夫妻双方掌握主动权,不用考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只要夫妻愿意,可以任何双方合意的方式和比例对股权进行分割。在协商一致的前提 下,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处理,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就一方名义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分割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 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若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2)诉讼分割。当然,现实通常没有那么顺利。夫妻离婚时常常因为财产问题相争不下,加上公司股权的分割涉及第三人(即公司其他股东),因此无法在离婚纠纷中一并处理,所以就需要在离婚后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在诉讼阶段,法院需要认定股权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认为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不会对股权予以分割。如果法院认定,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就会对股权进行平均分割,分割时还要考虑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由此可见,协议分割是相对更加符合双方利益的方式,应在离婚之前尽量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相关协议。

企业高管如何离婚?

有人戏言婚姻就是资产重组,然而当爱情走远,公司真的想要来一场资产重组的时候却可能无法实现。

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所有,夫妻双方对股权出让价款进行分割。

在实践中,第一种分割方式比较常用,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的股东变动,更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对公司股价的影响也会最小。后两种分割方式因为将导致股东发生变动,对公司的稳定发展会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股价也可能发生波动。

股权代持或信托持有。

若受让股权时婚姻关系不稳定,可签订股权代持协议作为隐名股东持股,待婚姻关系稳定后再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当然,代持股权并非不存在法律风险,可能会被认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著名地产商胡柳夫妻双方的股权自公司上市时起,就一直分属两个信托持有, 因此即使离婚也不会涉及公司股权变动,亦不会影响公司运营。信托持有及股权代持也属于婚内财产隔离的重要方法。

最后,尽量以协议的方式离婚,避免诉讼风险。协议不成导致诉讼,容易因夫妻其他共同财产,如房产、股权等财产分割的一系列关联纠纷,耗时费力,如果法院因一方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甚至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另外,高管一旦卷入离婚纠纷,媒体将纷纷参与报道,竞争对手也可能乘虚而人,这些都将对(拟)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或许能将影响降至最低。

婚姻是家事?其实已经是资本市场的事。离婚是私事?对很多人来说已经成了公事。感情易变离婚诉讼 财产保全,事业怎么才能逃过感情劫?路有千万条,我们一起探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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